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
中國高爾夫球協(xié)會
二、支持單位:
上海市高爾夫球協(xié)會
三、運營單位:
深圳市如歌科技有限公司
四、競賽項目:
個人比桿賽
五、競賽日程:
2021年10月15-17日
10月15日 三輪54洞排位賽
10月17日 一輪18洞爭冠賽
五、競賽場館:
10月15日排位賽:全國指定如歌聯(lián)網(wǎng)球館
10月17日爭冠賽:上海幸福高爾夫訓練營(奉賢中體城·都市運動中心)
六、參賽陣容:
共:不超過80人
(一)北京男子爭霸賽前4名:劉澤昊、楊伊農、趙景堂、黑純一;
(二)中高協(xié)外卡2人;
(三)贊助商外卡2人;
(四)在報名球員中,依照中高協(xié)男子職業(yè)排名(2021年9月14日公布)先后順序選取72人(含業(yè)余身份球員)。
七、競賽辦法
(一)競賽規(guī)則:比賽采用中國高爾夫球協(xié)會審定,由R&A規(guī)則有限公司及美國高爾夫球協(xié)會共同頒布的2019版《高爾夫球規(guī)則》,以及賽事組委會制定的當?shù)匾?guī)則和競賽規(guī)程補充條款。
(二)兩輪過后,前32名(含并列,包括業(yè)余身份球員)晉級第三輪。
(三)三輪過后前4名晉級第四輪爭冠賽,5-32名依據(jù)獎金分配方式領取獎金。
(四)前4名晉級名額出現(xiàn)并列時,將采用先比較第三輪成績、如需要再比較第三輪后9洞成績、如需要再比較第三輪第18洞開始的逐洞倒數(shù)成績,決出晉級名額。
(五)參加爭冠賽的4名球員需集中到上海完成第四輪比賽,1-4名分別以-3、-2、-1、E的成績開始最后一輪比賽。
(六)第四輪比賽結束時,若第一名出現(xiàn)并列,將以逐洞附加賽的方式決定冠軍歸屬。
八、獎金與獎勵辦法
(一)總獎金為20萬元人民幣,業(yè)余身份選手不獲得獎金,具體分配方式如下表:
男子比桿賽 | |||
名次 | 獎金(稅前) | 名次 | 獎金(稅前) |
1 | 60000 | 17 | 3300 |
2 | 20000 | 18 | 3200 |
3 | 16000 | 19 | 3100 |
4 | 12000 | 20 | 3000 |
5 | 6000 | 21 | 2600 |
6 | 5600 | 22 | 2600 |
7 | 5200 | 23 | 2600 |
8 | 4800 | 24 | 2600 |
9 | 4400 | 25 | 2600 |
10 | 4000 | 26 | 2000 |
11 | 3900 | 27 | 2000 |
12 | 3800 | 28 | 2000 |
13 | 3700 | 29 | 2000 |
14 | 3600 | 30 | 2000 |
15 | 3500 | 31 | 2000 |
16 | 3400 | 32 | 2000 |
注: 1. 第 32名之后并列晉級的球員按照第 32 名每名遞減 100 元獲得獎金。 2. 并列球員將平均分配相應名次所設獎金的總和。例如,三名球員并列獲得第5 名,則三人均獲得第 5、6、7 名獎金的總和的三分之一。 |
(二)冠軍獲得獎杯,前四名獲得證書。
(三)組委會將設置巡回賽獎金榜,“年度獎金王”將獲得特設獎勵。
九、賽事3D球場:
十、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9日18:00。
(二)報名方式:進入“如歌高爾夫”官方微信公眾號完成報名、繳費。
報名聯(lián)系人:邱姝蓉13011124409,賴賀斌 13601156600
(三)報名費:300元。
注:完成報名并繳費的選手,因職業(yè)排名靠后未能獲得參賽資格的,報名費將全額退還。
(四)報到:
(1)10月15日排位賽,參賽球員可在居住城市,由組委會安排就近的如歌聯(lián)網(wǎng)球館參賽;球員可在賽前獲得2次免費試場機會(每次2小時,需提前預約)。
(2)前四名需統(tǒng)一前往上海參加爭冠賽,組委會提供四位球員居住地至指定球館所在城市的往返交通費和兩晚指定酒店(單間)的住宿費,球員餐飲費用自理。
(3)球員在每一輪比賽前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指定的參賽場館報到。
十一、裁判員
裁判員由中國高爾夫球協(xié)會統(tǒng)一選派。
十二、防疫要求
(一)暫不接受來自高風險和中風險地區(qū)的運動員報名參賽。(高、中風險地區(qū)定義,以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發(fā)布為準)
(二)所有參賽選手及其陪同人員,均須遵守比賽所在地政府的防疫政策、要求和措施,如體溫檢測、提供健康碼、不聚集等。如需進行核酸檢測,檢測費用由選手自理,具體請詳見單站的報到須知。
十三、注意事項
(1)參賽球員需穿著高爾夫服裝參加比賽,組委會有權使用球員的比賽圖片、視頻等用于任何時期的賽事宣傳工作。
(2)參賽球員有義務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獲獎球員有義務在頒獎儀式后接受媒體采訪、拍照等工作,如不能履行此項義務,須提前向組委會做出申請說明。
十四、本規(guī)程的最終解釋權屬中國高爾夫球協(xié)會。